凌晨1點35分,從浴室洗去自一早8點40分就在擁擠的捷運車廂與人摩肩擦踵的晦氣與一天的精神疲乏走回房內,開了罐台啤,點了根菸,坐在電腦前,心想,再瀏覽個幾則新聞就準備來好眠,沒辦法,誰叫自己是個隨時都患有資訊匱乏恐慌症的都市叢林野蠻人。
人生就是這麼無厘頭,越想放鬆,就越會出現讓人六神集中的事物;越試著刻意忽略,就越會讓人思維奔馳文思泉湧。
看完以下這則甜滋滋的報導,你(妳)會歡天喜地安心上床?還是翻來覆去徹夜難眠?
「1月29日,我們在國家圖書館站下車,我正在閱讀一本書。我們互相看了對方兩眼。雖然次數不多,卻很熱烈,很令人愉悅。這讓我很想再見到妳。」
「我嚼著麵包,而妳啃著桃子。我們相視而笑。當妳在里崔 ─ 賀蘭站下車時,妳回過頭來,最後一次給了我一笑。」
以上為在巴黎地鐵偶遇的陌生男女在網路上尋人的留言。
13個小時飛行距離的差距,卻是如此天差地別。
在巴黎,他們可以在生活中不經意地描繪浪漫;在台北,人們搭捷運時,卻是深怕被莫名的偌大厚重的皮靴或鏗鏘尖銳的高跟鞋來個天外飛來一踩。
巴黎人在一見鍾情;台北人在避之唯恐不及。
巴黎人在眉目傳情;台北人在怒目相對。
巴黎前後去過三次,戴高樂機場像座只容許會「Bonjour」或「Merci」的人出入的國際迷宮;香榭大道我只頓感髒亂;鐵塔是到此一遊的鋼鐵怪物象徵;蒙馬特只是文人雅士的裝模作樣。
最有fu的應屬過去為猶太人聚集地的瑪黑區,出了地鐵站,往巷弄走去,充斥著許多溫馨的cafe與道地的小酒館。路人的嘴角會對著你(妳)上揚,眼神,你(妳)可以說沒來由地和善、也可以是刻意地放電,甚或無意識地露電。浪漫,確確實實看得到,吃不吃得到,端視願不願意去「Bonjour」罷了,至少,表面乍看之下是如此。
每到一個國家,必定光臨酒館,那是最易融入人群的地方,尤其是能高喊「Allez」的運動酒吧更佳。忽然想起之前在科隆的酒館齊聲歡唱熱舞的夜晚,雖說大學時副修的德文早已遞減到只剩「Guten Tag」之流的廢言,那一夜,我仍與酣醉的浪漫相擁。
對於異國的地鐵,最熟悉的還是紐約,塗鴉的斑駁牆壁、昏黃的燈光、老爺級的車廂、一號表情的臉孔。
巴黎的浪漫是廢紙;台北的冷漠是小巫。
最棒的電影莫過於1998年發生在倫敦的《雙面情人》。葛妮絲派特洛趕不趕得及地鐵車廂關門前的最後一刻,造就了事後兩種不同的人生。
由Aqua主唱的電影預告片主題曲「Turn Back Time」動人的抒情搖滾,深刻地哀慟時光倒轉也是言不及義的惘然。
對於一見鍾情的戲碼,首推1996年發生在紐約的《一日鍾情》。吊兒啷噹的報社專欄記者喬治克隆尼與一板一眼的建築師蜜雪兒菲佛兩個單親熟男熟女的情愛,由兩相對立到不能自己。
巴黎的悠哉是神話;台北的愛情是速食。
由Kenny Loggins主唱曾入圍奧斯卡最佳電影主題曲、告示牌成人抒情榜上有名的「For The First Time」,寫實地刻畫出首次相遇的小鹿亂撞與手足無措。
巴黎、紐約、台北 ~ 浪漫、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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