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6月21日至7月7日,由卡爾拉格斐親自掌鏡的「The Little Black Jacket小黑外套」系列攝影展,進駐至上海外灘。
卡爾拉格斐與可可香奈兒之間,除了高級時尚、經典優雅之外,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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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親眼見證此奇觀,我終能體會聖經《以賽亞書》第七章第九節的闡釋:「除非你相信,不然你永遠不了解。」
曾聽說過在上海有人會身穿睡衣或浴袍遊街示眾,但我從未親眼目睹過,直到這一次;我更無法置信的是,我竟然是在繁華的外灘躬逢其盛,此情此景,可不是千百年才得遇一回的嘛?!我實在是三生有幸哪我~﹝翻攪翻滾翻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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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not an appointment.
It's always been a commi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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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31日,5:00AM,南京,個位數的溫度。
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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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8日,近午夜時分,我搭上了末班夜機,直飛上海浦東機場。
當飛機機輪在機場跑道上開始徐緩地滾動滑行的那一刻,當飛機收起輪架呈45度角往上直衝雲霄的那一瞬間,我才真正感受到:回不去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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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我會富足常樂,但是我沒有。
我以為我能被蔡英文統治,但是,我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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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下第一個字這一刻 ─ ─ 2:59AM。
法國CABERNET SAUVIGNON近乎劣質的平價紅酒,瓶子裡剩下一口,索性一口乾了它,完全不在乎膀胱裡還裝有三罐海尼根尚未洩洪,更不屑明早,該說今早還得打九點的卡。
你好,我是成天怨天尤人、心有怨懟的平凡上班族。此際,我清醒異常,我,心情在天堂與地獄間來回衝刺擺盪。
三天前的週末夜,已忘記距離上回獨身至夜店買醉是何年何月,耳邊彷彿傳來剛放暑假的阿飄在催我魂,要我別宅在家裡發楞發悶。徒步走至「PRIMO」,十分鐘後,我在門口。看著成雙又成群的紅男綠女列隊進場,我笑了,笑啥?我都不知道。
進了場,坐到吧檯,拿了糧票先要了一杯Vodka Lime,習慣性地要求酒保別出鹽杯,雖然嘴巴又臭又火辣,但我真不愛呷重鹹。
酒遞上來了,使者不是剛剛那人,而是另一名黝黑壯高的傢伙。我的習慣真的不少也不好,除了調酒挑嘴之外,無論男女,我往往不正眼看陌生人,非屌也,我主觀認為沒必要也不禮貌是也,除非情投意合或熟識之人另當別論,但你瞭的,前者從未發生。
「Marco!李Marco!」手裡的酒杯還晃在半空中,我就被叫魂了。「好久不見!」簡潔的語調加之宏亮的爽朗笑聲。
「尼克!尼克啦!」我喊得更是誇張。「你怎麼會在這邊?」「你和朋友來嗎?」兩人默契非常地同時出口。
「我在這裡工作一陣子了。真的好久不見了,最近好嗎?」開心的尼克。
「不好不好,沒一件事讓我感覺滿意的,你懂我的,好就不會自己走趴了。」話很苦,臉卻比對方更開心。
「我先去忙,等會兒聊。」隨即轉身淹沒在人群。
夜店的工作當然不可能有空檔跟我聊,尤其是週末夜。
什麼場合認識尼克的?我忘記了,應該又是追溯到福華櫃檯的年代了吧?!那真是真是一段好時光!雖然,總是在聲色場所居多,當年前後期的福華櫃檯接待,各個氣質皆是特種行業來著,認識海內外的新朋友﹝連飯店的熟客也全包﹞,不是在錢櫃的某個包廂裡,就是某家夜店的桌子上,習慣成自然。
一整晚,我沒下海去搖咖瘡,枯坐在原位上,一杯接一杯,多虧尼克從中暗槓,讓我省了好幾杯鈔票。
我等到他收工,一同踏著晨曦走進永吉路30巷與松隆路口的豆漿店吃當年SOP式的回味早餐:兩份燒餅、兩份蛋餅、兩杯冰豆漿。
「你怎麼會換工作?之前快遞不是做得好好的?今晚我唯一高興的就是看見你。」酒精嚴重作祟,情緒Double到我都快哭了我。
「我和前女友在現在工作的店認識的,這是她最愛的夜店,交往兩年分手後,我就去店裡應徵上班,想說看能不能再遇見她。」說完,燒餅也吞完了。
「你以為你在演瓊瑤嗎?若瓊瑤還有人要買帳的話,馬景濤也不會跑去對岸討生活了,傻的!」我的老天爺,挖金正有夠機掰,難怪註定孤獨終老。「那你有看過她再出現嗎?」
「一次,去年聖誕夜,她和一個洋人在一起。」
「你有跟她說到話嗎?」
「沒有,但我有送酒去給她,她跟我說謝謝。」
「不然咧?不然罵你『幹』嗎?」這劇情好狗血,我講話好見血,掐死我吧!
看樣子是無解了。
結完帳,我們去全家買了三罐特價的啤酒,坐在店門口的門檻上分著喝,喝完一輪後,再買三罐續輪。鏗鏘的兩人,話卻變少了,他知道他再說下去只會被我電,我知道我再念下去只會惹他煩。讓話化成嘴裡的酒,舒服,舒服多了。
原本要去夜店讓自己心碎,卻在夜店看見另一個人尚未喝,心已碎。
各自原地解散前,突然心有所感,拍拍他的肩、穩穩他的肩,明明暈死了,仍正義凜然地注視著他的眼睛說:「拒絕心碎的王道 ~ 學著冷血,然後把自己喝掛在夜店!」或許,這時的我,比他更像馬景濤!
這一夜,忠孝東路不止的紅燈、閃爍的黃燈,看得我煩到想死......
My Friend, I Miss You All ~ ~ ~李馬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1,305)
曾有過這樣的經驗嗎?當你閒來無事渾身宅味兒Online時,無意間撈到友人的私密空間,也就是你正在看的本人的部落格?一則以喜如獲至寶,一則以憂為何對方從沒告訴你有這個網站的存在?
我撈到寶了。
友人是個蕾絲邊,扮演的角色也就是俗稱的「公」。我倆認識於我初初踏進紐約開始嶄新生活的第一天,就在迷惑於布魯克林與皇后區跨區的地鐵站。永遠記得,站在角落旁的她瞧見形單影隻有點兒無頭蒼蠅般問路的我後,直直走向我,像隻迅猛龍般身手敏捷地抽起我握在手中的地圖,隨即開口問:「Where are you from?」「Taiwan.」我爽快地答。「哈,我就知道。」她爽朗地回。「我很台嗎?」「你這句話我更肯定了!」又是一陣開懷大笑。這就是彼此的第一次接觸。
她是個在紐約住了超過十年的老紐約客,和我一樣來自台灣台北,更和我一樣說著一口流利的台語,我愛死當時剎那間的感覺,暖暖的溫馨、深深地感激。總之,我在異鄉馬上有了個伴,這個伴,很麻吉、很貼心,更棒的是,她能牽引我逛大街、走小巷,讓我對紐約市熟透了,自此,我喊她「導盲犬」,她則理所當然回叫我「瞎子」,導盲犬與瞎子的情誼一直延續至今日未曾改變,即使,她仍身在紐約。
只是,我只知道她愛和她相同性徵的人類,她卻很少向我提起她的情事,該說她把她的隱私保護地很周到確切點,她的感情世界裡,我始終是個想關心卻不得其門而入的局外人。
終於,她的部落格裡最新一篇標示著2009年4月1日所發表的文章說明了一切,雖然,我依舊不懂她為何要隱瞞?可我盡量試著去釋懷,因為在她的明眸中透出一絲任誰都看得出的愁緒,或許,不足為外人道?或許,外人微不足道?天知!地知!她知!她的格友知!只有她的好友不知,除非撈到她的部落格!
「今天是愚人節,我不是要愚弄各位,我是在愚弄自己,我想。」開頭這麼寫著。「我是個女同志,愛上一個有男友的女人的女同志。我愛她超過十年,我和她作過愛,不只一次,在她有男友之時。每一次作完愛,她總是忿忿不平怒罵我,中斷連絡一陣子後繼續只作愛不開口說愛。我不確定她是否真有男友,我從沒見過那個男人,我不想相信,但她從頭到尾說她有,我無能為力。我們的感情很微妙,有時像普通朋友,有時像親密愛人,有時會說長道短,有時會啞口無言,最近,我們在MSN看著對方顯示線上又在沉默了,我不敢敲她,她也沒有敲我,我的暱稱寫著『我愛妳,永遠愛妳』還是沒得到任何回應,就這樣,我們是否就這樣了......」
看完她這篇文章後,兩眼發直,楞了幾分鐘回過神,關了視窗,沒加到我的最愛,MSN時也沒詢問她,無聲勝有聲?
我知道她的眉頭有道鎖,但是,我從不知道這道鎖,鎖得那麼深、那麼沉......
如果你也聽說 有沒有想過我 ~
像普通舊朋友 還是你依然會心疼我 ~
跌跌撞撞才明白了許多 懂我的人就你一個 ~
想到你想起我 胸口依然溫熱 ~
如果你想起我 你會想到什麼 ~
It's for you, my friend!I know you know what I m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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