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遊法吵整天  馬:群眾運動應適當管制


剝奪集遊權  將逼人民再上街頭


這陣子立法院好不熱鬧,兩派人馬為「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激烈火拚,或許你還不了解這草案係瞎咪碗糕,或許當你看到電視轉播這則新聞時便立刻切換頻道,朋友們,事關重大,千萬別傻不隆咚掩耳盜鈴,來,我幫你釐清它,Super簡單到腦死:有冤屈想上街抗議?你就死了這條心唄你!就算共匪殺進你家大門,你都還得乖乖在家張燈結綵大紅燈籠高高掛呢!因為一切馬英九說了算!


我這樣解釋完,你是不是茅塞頓開了?什麼?還不清楚?好的,我再深入一點:以後中國台北的公安隨時隨地有權制止你的抗議路線與行為,公安看你不爽的話,馬上可以當街上演一齣「打很大,打不用錢」的瑤瑤戲碼,啥叫打很大?就是公安可以把你的臉打花!啥叫打不用錢?就是你不能告公安,而且還要跟公安鞠躬言謝讓你受教了!


ㄣˇ哼?現在,我終於看到你豁然開朗的神情囉!安怎?興奮到想高唱〈天天開心〉嗎?不就說了嘛!Super簡單到腦死,因為你一不小心就會被「打鏗鏘到真的腦死」柳!


挖生目睭第一次看到有元首會提出修法鼓勵人民保母要打死人民 ─ ─ 馬英九做到了啦!


挖生目睭第一次看到有首善之都的市長會送早餐去鼓勵紅衫軍推翻政府 ─ ─ 馬英九做到了啦!


挖生目睭第一次看到有如此不要臉的敗類只准自己革命卻不許自己被動一根汗毛 ─ ─ 馬英九做到了啦!


再次老話重提,雖然陳水扁有夠爛,但至少他不會打我,他也不會讓警察變公安去打紅衫軍,他讓我感覺自己還是個「」!單憑這一點,馬英九根本就「不是人」!


幹!連寫個部落格都寫到想哭,我他馬的實在比馬英九還死娘砲!對,我比無知婦孺還無知,我是真的不懂,我不懂為啥一個不斷自誇民主,實際上卻比希特勒還希特勒的雜碎,至今仍有人執迷不悟捧他為神?神不是愛世人嗎?可我只看到一枚「神打」─ ─ 神愛打人!


親愛的馬神,求求您,您就高抬貴手別修集遊法了!懇請您效法香港傳說中收集天王上床的女明星那樣也去收集男人吧!真的,「集郵男人」絕對好過「集遊修法」,多補些「陽氣」總是有益身心多了,如此一來,還可以少跑幾步路、少游幾圈泳了呢!


後記:集郵女星總共有三名嫌疑犯,由一開始的張敏、邱淑貞,最終證據指向一名當年以門牙著稱的女明星 ─ ─ 張曼玉!


人民幹掉幹掉  人民幹掉 ~


男人幹掉幹掉  男人幹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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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馬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