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從母姓  62%準父母不願意


話說對於女男平等這議題,本人始終無異議舉雙手雙腳贊成,但撇開天命不可違的生理不談,許多時候仍應秉持「有所平有所不平」的大方向才不致淪為「為平而平」的無意識戰爭。


婦女爭取修法讓子女從母姓這檔事兒,究竟是否單純只為消弭女男不平等的觀念?抑或者根本就是女性下意識的偏執之爭?


 


即便修法三讀通過,女性獲得更大的自主權,我真的百思不得其解?So what?


因為離婚又單親,所以就要讓子女跟著自己姓,好讓全世界都知道妳們的前夫是多麼地畜生不可取?


因為離婚又單親,所以子女跟著自己姓才能讓他們知道〝母親真偉大〞


 


好吧,那有沒有想過以下這些?


因為子女跟著自己姓,所以從此在外被旁人疑惑是「未婚生子女」或「入贅子女」?


因為子女跟著自己姓,所以必須跟子女解釋你們的生父禽獸不如,換句話說你們也就是小畜生?


因為子女跟著自己姓,所以子女必須在外不斷向旁人解釋「我是婚生子女」、「我不是入贅子女」、「我爸是壞人」、「我媽好偉大」、「我恨我爸」、「我愛我媽」?


 


我還能想到另一個可能性,那就是父母沒離婚、感情也融洽,只因為女方娘家無男丁,所以和丈夫商量生一個仔過繼到娘家的姓,好讓娘家可以續香火,倘若如此,這件事就更值得探討了。當兒子從母姓單純只是為了傳宗接代時,這母親何嘗不是讓自己陷入〝女男不平等〞的迷思?!既然如此,何必再去爭取修法求平等?難道是要利用法律通過來掩護自己不好意思啟齒的障眼法?這不是可鄙的自私行為嗎?


 


放眼歐美先進國家,夠民主了吧?!爭取女男平等的時間會少於紛亂的台灣嗎?有人聽過這些國家的婦女團體在爭取子女從母姓嗎?Come on!人家還一結婚就得立刻〝冠夫姓〞哩!一乾二淨到連自己原來的姓氏都不見了。台灣的婦女夠幸福了,法律老早就通過不必冠夫姓還能保有自己的抬頭,這不是比歐美更民主又平等嗎?!


有時想想,在女權意識高漲的年代裡,很多事情適可而止會讓人拍手叫好、齊聲讚揚,若是矯枉過正,只圖得惡名昭彰、臭名遠播罷了。


女性要與盤古開天以來約定俗成的觀念搏鬥,莫名奇妙地就像是在質問「為何男性有陽具」?「為何女性有卵巢」?「為何他媽的恁祖媽要當個死胖子九個月」?「為何小孩生出來就要跟你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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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馬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