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 ~ 一個關於父親辜負了妻子與兒子期望的悲傷故事。


我喜歡這部片的英文片名〝After This Our Exile〞~ 直譯為〝在我們放逐過後〞。在翻譯上捨〝父子〞就〝放逐〞,或許是當初完成後為了進軍國際影展,配合所謂的〝深度〞而作的迎合巧思,雖不似〝父子〞那麼通俗,卻深化也呼應了本片的故事靈魂。


一個好賭成性終至傾家蕩產、妻離子不散的父親,他深愛他的妻子與兒子,但因為兩袖清風的淒涼處境,導致不知如何去愛人,就算他也曾經被人深愛過。



一個心智超齡的兒子,看著他的母親因父親的不成材而拋夫棄子,卻因為不捨父親的落難,就算有機會與母親團聚,仍執意與父親相伴,但這個孝順的選擇後果,竟是不堪的愚孝。



母親離去之後,兩個父子在破舊賓館租屋相依為命,日復一日,沒有收入,付不出房租,於是乎父親開始教唆兒子偷竊,儘管兒子百般不願。直到既偷不著雞、也蝕不到米的失風夜,兒子被目擊者狠狠地毒打,徒留父親懦弱地站在遠處無奈痛心觀望,看了直教人心碎不忍。


父親到少年看守所探望兒子,兒子發狂似地緊咬著父親的耳朵至血流不止,是無言的抗議、也是壓抑的釋放,抗議父親為何聽不進他說過的話,釋放他對父親盲從的憤恨,此時,〝哀莫大於心死〞被運用在與世俗觀點大相逕庭的兒子身上。


多年後,兒子出獄,回家鄉探望,雖得知父親消息,卻無意介入他的新生活,景物依舊,人事已非。我想兒子並沒有後悔曾經跟住父親的那段日子,否則他不會再打聽父親的下落,如果因為他的入監,而喚回父親重新做人的勇氣與良知,這幾年的代價,值得!


電影首尾以兒子坐在父親騎著的單車後座把玩著風車作餌,營造一幅父子同樂的閒適畫面,對比電影主軸的殘酷,不需拿刀舉槍灑狗血,就足以讓觀影者痛徹心扉,更高超的手法。




〝After This Our Exile〞~ 在我們放逐過後......是否還能找回原點?母親一早便看透了父親,放逐了兒子與丈夫,而後依戀了另一個丈夫、另一個兒子的父親;父親放逐了自己的靈魂,泯滅自己的良心,等同交易給魔鬼,最終獲得了另一個家庭的救贖;兒子放逐了自己的本性與軀體,任由父親宰割,幫父親跑腿偷竊,結局父母都各自有了別的家庭,兒子能回歸哪裡? 



故事架構改編自導演在馬來西亞所聽到的一則新聞報導,更加深讓人對本片的寫實信服度,〝教壞嬰仔大小〞的俚語活生生在現實生活中上演。馬可我看完本片之後,第一次感受到什麼叫心痛卻流不出淚水,想哭但是哭不出來,幽幽地錐心、深深地刺骨......


 


後記:


本片導演譚家明曾引領香港影壇80年代新潮流的一代大師地位已無庸置疑,另外如何負責〝旺角卡門〞、〝阿飛正傳〞的剪輯工作而成為所謂王家衛恩師的故事,在此不再贅言論述,相信他在蟄伏多年而重出江湖、且得到眾多獎項肯定的本片之後,許多關心的影癡已經摸得熟透了。馬可我要話唬爛的是,大師的作品雖然在藝術、意境方面已臻完美,但在演員和劇本方面還是有令人遺憾之處。


先來說些好聽的吧!郭富城在本片的表現的確值得讓他連莊金馬影帝,把落魄父親的失意、沒出息演得絲絲入扣,令人寒心。相較之下,前年的封帝之作〝三岔口〞就真的是小巫見大巫,不過,若沒有〝三岔口〞黃袍加身在先,我想,郭富城也沒辦法(或沒信心)在本片作出如此突破的演出,甚至根本不會得到本片男主角的演出機會。



楊采妮的母親一角雖只是陪襯,但此片也算是她從影以來最激情的演出了,撇開床戲不說,幾個需要作足面部表情的內心戲特寫鏡頭,已經足以讓她獲頒最佳女配角,更何況在戲份是女配角以上、女主角未滿的情況下,卻連提名的邊也沾不上,馬可我不知金馬獎的評審是瞎了還是故意忽略(PS. 似乎當瞎子的情形居多!),好歹也給她一個好不容易復出影壇的信心吧?!



吳景滔年僅十歲真的可稱得上是天才童星了,最佳男配角實至名歸,把兒子的天真無邪、對父親又愛又恨的複雜情緒詮釋得讓人不捨,其中一幕還賣力地讓郭富城實心實肉地掌摑,一鏡到底,沒有借位。另外在大雨滂沱的亭子下,他對父親哭喊:「為什麼我不想偷都還要逼我?」點出全片的重心與轉折,這句對白經典的程度絕對可以媲美劉德華在〝無間道〞中的「我想做好人」、甚至狄龍在〝英雄本色〞系列的不朽名言「我不做大哥很久了」!



屬於客串性質的秦海璐不愧是演技派女星,幾場與郭富城的對手戲遮掩不了就是會演戲的光芒。一舉手一投足都是戲,就連抽菸的煙圈似乎都有戲的錯覺啊!


接下來,由於好話已經說在前頭,該是數落的時刻到了!數落誰呢?答案已經呼之欲出了,對,就是你們兩個老鼠屎,活寶一對,爛咖一雙:林熙蕾 & 許茹芸!


先說說林熙蕾吧,實在不想把她說死,但就算已經出道N年了,不要說一部代表作,就連一部像樣的電影都沒演過,好啦,現在好不容易演到一部劇情片,竟然還是擺脫不了〝脫星〞的角色,我不知道譚大導是不是為了電影的片長考量,或者只是為了增加〝情色〞的量?總之,這個情婦角色對於劇情進展完全沒有幫助,大可刪除不必理會。林熙蕾一輩子不是出寫真集,就是只能當常上報的〝紙上明星〞,毫無演技可言、只會賣弄肉體風騷所謂的〝女明星〞,能混出啥名堂?要當艷星就乾脆一點,學她口中的好姐妹舒淇奮力脫個精光,搏出位,否則就認真點多學些表演課程充實自己吧!或許哪天可以像她的好姐妹那樣拿個獎證明自己也是有實力的。唉,好自為之啦!


再來,許茹芸啊,既然已經是過氣女歌手了,保持淡出演藝圈的姿態不是很好嗎?何苦再回過頭來淌這渾水?我看不到屬於她的立足點,更看不見故事有她的容身之處。之前本片拍攝時,媒體大書特書許茹芸有參與本片的演出,雖然馬可我不是她的歌迷,還是有些許期待,看她能演出啥花樣?結果,挖ㄌㄟ老天爺,演個歐巴桑不說,還是個比林熙蕾不如的隔壁鄰居大嬸的角色,前後戲份應該不到十分鐘,這已經不是客串可以說得過去,根本就是〝跑龍套〞,快手一點的導演若先搶拍她的戲份,我看不用半天就可以拍完了。這個角色不要說無法推展劇情,就連〝鏡頭帶過〞都嫌礙手礙腳!可憐如許茹芸,這種角色也演得下去?!可惡如譚大導,這種角色也編得進去?!分明是在慢性謀殺許茹芸嘛!如果當初可以在剪輯時,大刀一揮,把她的鏡頭全部剪掉,我想快刀斬亂麻還比較好死!不然像這種不到十分鐘的〝殘餘價值〞只是讓觀眾親眼目睹許茹芸難看的死相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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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馬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