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部落格開張至今剛好屆滿5個半月。沒有情愛的有情人,只有溫暖的友情人!


曾經聽人家發願過,在日常生活中,每一天都要尋找任何機會至少認識一個新朋友,第一次聽到時,我嚇傻也笑傻了,那一股驚人的毅力讓我佩服震嚇,同時卻也被那一股異常的傻勁點到笑穴。


一切都在開啟部落格的那一刻起改觀了。在玩部落格之前,電腦對於我來說只是上網找資料、和親近的朋友MSN、或者在辦公室運用的冰冷工具,沒有多大的意義可言,頂多讓我省了一些電話費罷了。上網交友?優質如我,哪會淪落到需要花錢買愛情或友情這步田地?!部落格?聽說還是免費的,好阿,文藝知青如我,就姑且一試吧,腦子裡只想到可以儲存一堆相片,不再需要擔心佔用電腦硬碟的容量,還能寫些文章抒發滿腹的牢騷和記錄一些心情或生活感想,從沒想過在這片網海裡,能遇到或結交志同道合的朋友,因為那對於我來說太虛幻不實並且存有太多風險,也許是〝台灣變色鳳〞〝菊花大屁眼〞看太多了,蝦咪網路情殺案、詐騙案,著實也讓我這馬大膽心驚肉跳加冷筍阿。


劇情總是出乎意料之外,峰迴路轉、百轉千迴,萬萬沒想到每個陌生人只透過文字,竟能夠在字裡行間彼此思想交流、互相慰藉,進而慢慢成為〝天涯咫尺〞的朋友,這真的是一種神蹟,也許說得太誇張,但殊不知許多身邊每天見面所謂的朋友,卻讓人有〝咫尺天涯〞的疏離之憾阿!


謝謝在部落格這片天地裡把我當朋友的人!甚至那些只因為我前後上過3次首頁精選文章而來灌水讓自己增加能見度的路人甲乙、或者只來逗留點閱幾次便悄然遠去的過客,我都心懷感謝,至少你們願意賣我這個面子、賞這個光!這都是緣分,只是我們的緣分只限於匆匆一瞥就互道再見而已。


最開心也最幸運的莫過於以下的這幾位格友豐富了我玩部落格的時光,你們都是從我部落格草創時期就陪我一路走來的〝大人物〞至今不離不棄。I greatly appreciate all of you, sincerely!你們肚子裡都有獨到的東西,我欣賞有思想有見地的人。由於族繁不及備載,無法一一點名感謝,有遺漏的敬請海涵見諒!


Mr. 天天開心


Hey, my buddy!還記得你說過我是你部落格第一個回應你的雄性動物,事實上,你也是我的雄性初體驗啦!就這樣莫名奇妙地在網路上結拜,也沒在神明面前斬過雞頭,就被你大哥大哥的這樣叫著,不過還是很高興收你這個小弟,大哥我只有一個馬妹,沒嚐過把玩小弟的感覺,若被我玩殘了,請保重!期待你下個月來台北受訓囉!


青蛙昇


阿昇,我記得我們初次有比較深刻的交會是在我心情最低落的時候,那時每當我週末狂歡後回到家,總是寫些失落感懷的心情日記,你沒有安慰我,反而是跟我說你沒去過舞廳,要我下次去玩的時候記得找你,到現在我仍然不相信你這搞傳播八大行業的沒涉足過那種場所,不過那已經不重要了,畢竟我們已經出去玩耍過幾回,而且重點是,你真的是我第一個有生以來藉由網路認識而見面的友人,更神奇的是,我們的初次交手竟然絲毫沒有隔閡,我還清楚記得第一次碰頭的場景:你走進包廂,手裡拿著剛從日本出外景帶回來的岩手縣清酒,說著〝Marco,這瓶酒是給你的!〞我震驚到有點說不出話來,卻也讓我敞開心房,不是因為那瓶酒,而是因為你的〝有心〞Thank you, Vincent!


曠野狼蹤


挖ㄟ好狼妹,妳是我認識的格友中,最少聊到天的人,卻無損妳在我心中的地位。我認識妳不深,只知道妳一個女生每天混在工寮裡工作,辦公的地方還常常拘無定所,成天幻想自己是一匹孤獨的曠野女狼,其他的就一無所知。但認識深淺不重要,重點是妳是第一個跑來跟我說訂閱我的部落格的人,而且還是分類在優質推薦區,不管是否真的是第一個訂閱我也無從得知,可是妳殷切的一小步,卻是我踏實的一大步!


櫻落蝶舞


蝶舞,我們是透過阿偉的〝英雄何在〞一文認識的,電影搭起了我們友誼的橋樑。我還記得我跟妳說過我不喜歡寫電影評論,因為那太主觀,寫影評是我大學時當電影社副社長才會幹的事,瘋狂的時光過去了,現在已經提不起勁也不太喜歡寫觀後感,我還叫妳多寫一些,我負責來回應就好的話,記得嗎?妳也曾因為陷入點閱率的迷思而苦惱氣餒,因為我的鼓勵而讓妳清醒振作。而妳也是唯一知道我紫微命盤的人,這是多麼隱私的事阿,可見我多信任妳!


那裏的天空~


Julia,我要跟妳坦白,妳是我唯一忘記從何時開始接觸所認定的部落格朋友,Sorry,也許可以由妳來提點我會比較清楚。不過,妳卻是後期和我聊最多也最能聊的人,我們有類似的Tone,否則也聊不起來。妳是一個傳統的好女孩,我為妳那段因為家庭因素而無緣的感情感到遺憾不捨,妳會找到更好的,我相信著!最近妳感冒了,我也正狂咳著,難道這也要同Tone?祝我們早日康復!他日一起去溫哥華找妳Home Pa Home Ma唷!


鬼靈精怪


頭號粉絲,人家才不會忘記妳呢!妳可是我開部落格自封優質偶像自爽後,所收服的第一個粉絲呢!真不曉得妳是不是傻了,才會被我唬得一愣一愣的!雖然有一段時間妳失去蹤影,但擁有粉絲的初體驗滋味是永遠忘不了的!別再天空灰灰的囉!


各位觀眾,如果你們喜歡我部落格的風格,那麼以上我的好格友們的文章一定也能滿足你們的,請大家告訴大家,樓頂招樓腳,阿公招阿嬤,大家福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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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馬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