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格列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閱讀!
嚴重警告:本格內容充斥暴力與腥羶色之字眼,未成年者請勿擅自閱讀,若真的很癢忍不住,請由父母陪同閱讀,若父母沒空,請由兄姊陪同閱讀,若兄姊不幸跟你一樣幼齒到未成年,那麼李馬可謹在此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本格與您有緣無份,謝謝別聯絡!

目前分類:點名小把戲 (4)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基本上,每種愚蠢把戲總會有一長串的前言,在此,不再贅述。當然,本遊戲只有愚蠢之人才會愚蠢被點、然後愚蠢跟進、最後還愚蠢寫完向那位愚蠢發起人紅色向日葵交作業,更愚蠢的是,本篇作業竟然蠢到只有區區8道題目,真不知是發起人愚蠢至極連題目都懶得想還是想不出來,或者,發起人根本就認為寫作業之人愚蠢得只能承受如此之少的題目?!原來,被點名不是一種榮幸,而是愚蠢的象徵,我相信我隨便拿一顆石頭丟我的格友,都會丟到比我聰明的,因此,馬可本人不會把這愚蠢遊戲〝寵幸〞下一批聰明的格友!

 

PS. 若你/妳認為其實你/妳沒那麼聰明,而且還躍躍欲試的話,歡迎前來索取報名簡章,謝謝!

 

Q1. 你最不能忍受...?

 

A:Charming Marco文筆好到可以話唬爛!

 

李馬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我被點名的遊戲規則如下:

1. 由某個怪咖發起點名遊戲。

2. 在自己的Blog中完成題目後,再點名另外7個人繼續交作業

3. 另外7個人完成題目後,再繼續殘害7個人

4. 被點名的人在交作業時要註明被哪個人點名。

5. 就是RAINBOW這個禍水相害的,有帳找她算、出事找她賠

點名遊戲開始:

1. 你的星座是?

李馬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7) 人氣()

遊戲規則:


1.由某個人發起,出一個題目。
2.在自己的BLOG中完成題目,然後點名另外7個人完成同樣的題目。 {最少點7個人}
3.被點名人完成題目以後再分別點名,依次類推。
4.被點名的人在完成題目時要注明被哪個人點名。還要自己再出一題哦...遊戲開始~


李馬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5) 人氣()

遊戲規則:


1.由某個人發起,出一個題目。


2.在自己的BLOG中完成題目,然後點名另外7個人完成同樣的題目。


李馬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3) 人氣()